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各县(市)招生办(考试院),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我区高职扩招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规划〔2020〕19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2020年高职扩招测试招生工作,现将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招对象
已完成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以及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员工,幼儿园教师、基层卫生人员。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参加本次高职扩招。
二、扩招测试申报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考试报名”栏目下设立“2020年高职扩招测试申报快速通道”。各有关高校须合理设置接受考生申报的时间,截止时间不能早于9月10日,并于9月4日12:00前将学校测试申报链接地址及招生简章发送至电子邮箱pzc@gxedu.gov.cn进行备案。
所有考生需按照招生院校公布的方式,自行向招生院校进行高职扩招测试申报。
三、高职扩招测试
(一)测试形式和内容。
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测试。
(二)考点安排。
各有关高校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掌握、测算生源情况,充分考虑考生住宿和交通等因素,合理、足量设置测试的考点、考场,并做好防疫相关应急预案。
(三)成绩备案。
各有关高校须于9月16日前完成测试工作和成绩备案工作,并向考生公布测试成绩。
四、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
(一)志愿填报。
所有完成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招生院校测试的考生,须于9月24日10:00至26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路径为“首页—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0年高职扩招志愿填报”。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未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本轮高职扩招。
首次登录时,考生使用本人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模式为顺序志愿。
(二)投档录取。
本轮投档录取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对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志愿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第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第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投档录取时间为9月29日至30日。
(三)录取名单公示。
各有关高校须于9月30日前在本校网站进行录取名单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年底。各有关高校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向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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