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5日至11月15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教育考试院党委进行了巡视。12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教育考试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省教育考试院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的工作,院党委书记负总责,其他院领导分工负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是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院党委迅速行动,召开专题会议,逐条逐项领会把握巡视组反馈意见,布置整改工作任务。院党委充分认识到,第七巡视组代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代表了省委的要求,体现了党对教育考试事业的全面领导,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所有问题,都要扭住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让省委放心,让群众满意。1月6日院党委将朱俊友同志在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省教育考试院党委情况反馈会议上的讲话印发各支部学习,要求全院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精神上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协同推进、逐项对账销号、加强监督检查、形成长效机制,以严实的态度、有力的行动、务实的举措,坚决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院党委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整改、选人用人、意识形态3个专项整改工作组,有效形成领导带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整改工作格局。将巡视组反馈的5个方面17项问题细化分解为122项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的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整改措施以及完成时限。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院党委先后召开9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各处室(中心)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实际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三是剖析问题根源,增强整改自觉。在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细化制定会议方案、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3月13日,院党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代表院党委作对照检查,班子成员逐一发言,围绕巡视反馈意见,检查分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班子成员自觉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查摆问题准确深刻,见人见事见思想。对查摆出的问题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从政治站位、理想信念、履责履职、工作作风、纪律执行等方面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体现了较强的针对性。班子成员之间真刀真枪,开展了坦诚而严肃的相互批评,体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良好政治氛围。通过民主生活会,全体班子成员经受了一次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历练,经历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进一步厘清了整改思路、明确了整改职责,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四是突出问题导向,形成长效机制。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始终紧抓不放,一改到底。对于当下能够解决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确保在巡视意见反馈后3个月内全部整改到位;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制订相应的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分阶段量化实施,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标本兼治,把改当下与管长远结合起来,排查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截至3月底,院党委《整改方案》中的122项整改任务已全部落实到位或已取得明显成效。全院共修订或新制订制度文件13项,有效形成了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
巡视工作开展以来,院党委坚持边巡边改、立巡立改、持续整改,引导全院党员干部认真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和年度总结考核工作,切实将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今年1月院党委顺利通过省委综合考核,第五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荣获教育厅机关党建考核事业单位第一,院工会荣获省直机关工会“模范职工之家示范点”称号,巡视整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委核心领导作用缺乏”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委对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全面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考综合改革。去年4月,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正式发布,得到社会普遍认可。针对新高考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院党委将方案的细化配套列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在厅党组的领导下,会同厅相关处室在全国第三批高考改革省份中率先研制选科评估和指导工作方案,率先建立再选科目保障机制,有力推动高考综合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在开展选科评估和指导方面,分别于1月中旬、3月中下旬,由院领导带头并组织精干人员参加教育厅工作组赴13个市开展驻点调研督导。组织选科指导报告会,在全省巡回解读政策,引导各地把工作落细落实。在研究再选科目保障机制方面,春节期间由院党委书记亲自组织18人的研制小组开展再选科目保障机制研制和推演,先后召开39场研讨会、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开展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制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代拟稿,参与开展政策解读和舆情引导。经过各地各校近三个月紧张扎实的工作,全省高二学生整体选科结构趋于合理,有效保障高考综合改革平稳顺利。二是加强党委对疫情下教育考试工作的全面领导。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稳妥应对疫情对教育考试组织的重大挑战,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做好高考延期及各项考试的组织工作,及时梳理调整因疫情而推迟的3大类、14项、涉及考生规模149万人次的考试安排,在省卫健委的指导下,科学研制命题、制卷、考务、评卷、录取等5方面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高考及关系就业毕业的各类考试工作顺利平稳。三是进一步规范院党委议事和学习制度。研究出台《省教育考试院党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院党委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厘清院党委会与院长办公会职责分工,有效突出院党委会在“三重一大”关键决策中把方向、管大局作用。规范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定《2020年省教育考试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摆在首位,细化方案制定,明确学习时间、地点、发言领导和记录人员,严格考勤管理,确保学深学透学彻底。巡视以来,围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10项内容开展集中学习研讨5次。四是强化干部理论教育培训。编发应知应会理论知识和《高考改革50问》《关于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政策的解读》手册,开展政治理论知识和高考改革业务知识测试,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确保学习入脑入心见实效。制定《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度培训计划》,围绕习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及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等重点内容安排培训。举办两期高考综合改革专题培训会。持续推进全省教育考试机构专业化能力提升工程,打造“线上线下齐发力,综合专题全覆盖”的人员培训新模式,不断提高全省招考系统专业化水平与能力。
(二)关于“服务教育改革聚焦聚力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统筹规划招考改革发展工作。制定《江苏省教育考试研究中心三年工作要点(2019-2021)》,围绕江苏教育考试改革发展全局性、战略性以及热点、难点问题,推进教育招考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高考综合改革配套政策、新高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为政策制定提供重要参考。二是深入推进高考评价。研制完成面向全省13个设区市和26所高中学校的普通高考评价报告,深化大数据挖掘与应用,为教育行政部门调整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提供实证支撑,为各地各校调整教育教学策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有益参考。三是持续提升招考队伍专业化水平。发挥与南京大学共建的“江苏省教育考试研究中心”在培养招考高端人才方面的作用。组织全省考试机构专业化能力提升研修班,开展命题教师专项培训,不断提升队伍的整体科研素质。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责任落实。在2019年度省委综合考核和厅年度党建考核中,院党委认真总结和凝练我院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研究形成《省教育考试院党委关于坚持党的意识形态领导加强考试内容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推动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教育考试体系设计、标准建设、命题实践的各个方面。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在专题学习中,院党委书记以《占领教育考试领域党的意识形态工作阵地》为题带头作交流发言,各党支部均已开展了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支部年度考核,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二是强化正面宣传。在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高考综合改革专栏”,针对新方案热点,持续发布政策解读文章,引导社会舆论。开展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各类考试新闻宣传,回应不同类别考生需求。院门户网站访问量近亿人次;微信公众号关注用户172万人,位列教育类微信公众号省内第一、全国前五。荣获省委宣传部、网信办颁发的“全省新媒体创新作品奖”。三是管好用好阵地。修订《省教育考试院新闻宣传工作办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完善意识形态和保密审查要求,建立问责奖惩机制,推动宣传工作科学规范。完成对院门户网站及手机版所有栏目、页面、稿件及外部链接的排查。加强与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委网信办等联席单位的沟通协作,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密切关注舆情动向,及时清除网络有害信息。截至3月30日,全网范围内关于“江苏高考改革配套政策”的报道总数为1.8万余篇,呈现正面报道和建设性意见为主的特点。
(四)关于“推进全省教育现代化工作献言献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决策咨询研究。完成《江苏新高考方案再选科目保障机制研究报告》《江苏高考综合改革招生计划组合模拟研究报告》等资政报告19份,为出台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一揽子政策提供实证支撑。开展省级版高考评价报告研制工作,有效论证“省市考生成绩表现特点、男女城乡考生成绩差异”等5大类、11项问题,切实发挥科学研究在提高决策水平、改善教学管理、促进学生成长方面的指导功能。二是建设评价技术保障体系。制订评价工作交互平台建设方案,推动建设集报名征订、上传信息、签订协议、下载报告、服务提供、体验反馈、交流互动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化交互平台,有计划分步骤扩大评价服务半径,逐年提高评价对象覆盖面。三是推进测量理论在考试命题中的应用。完善高中信息技术、中职学考、自学考试题库建设,初步形成题库运转机制。加快推进自学考试卷库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强化试点项目反应理论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中的应用,开展基于部分科目的数据模拟试验,及时总结理论与技术应用经验。四是推动考试内容与形式改革。深入学习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中国高考评价体系,开展高考使用全国卷研究和对接工作,确保平稳过渡。
(五)关于“新高考方案前期准备不够细致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细化新高考综合改革配套政策。推进选科评估和指导工作,研制出台再选科目保障机制,保证高考公平公正。二是持续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做好再选科目保障机制等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政策举措的宣传引导。在全省主流媒体集中进行政策解读。会同厅相关处室指导各地各校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校信通、班级群等,向高一、高二学生和家长精准解读政策。全省共组织高二年级学生及家长1586场次、348786人次的培训,实现学生及家长宣传解读全覆盖,取得预期效果。三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针对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报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多种媒体,采用专栏、图文、动画、直播、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今年以来,针对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和再选科目保障机制等政策制作《江苏新高考方案全解读》等系列宣传产品20余件,院门户网站累计访问量204.8万次,微信公众号文章累计阅读量76.7万次,全网访问量超过1000万次。
(六)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选科评估和指导,启动化学科目保障机制,引导学生科学理性选科。制订推进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路线图、任务表。二是切实保障考生权益。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等部门的统一部署,制定我省高考加分政策调整方案。在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组织方面,围绕更加公平公正的目标,推进命题模式改革,完善和优化评卷工作组织架构、运行模式、评卷管理等制度机制,首次实行《素描》《色彩》《速写》全部科目网上评卷,从严筛查异常作答情况,得到社会和考生的高度认可。做好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普通高校“专转本”考试追加招生计划相关工作。对取得我省研究生招生单位复试资格的疫情防治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子女,协调招生单位提供专门咨询服务。稳步推进自学考试专业设置与改革,落实成人高考免试入学政策,为考生提升学历及报考第二学历提供便利,满足人民群众对多样化考试的需求。三是妥善应对疫情影响。及时发布因疫情延期的各类考试招生延期公告,安排专人值守接听考生电话,督促省内学校做好信息公开和网上咨询,及时回应考生诉求。克服困难完成研究生成绩复核工作,及时预告研究生初试成绩和国家线公布时间,缓解考生焦虑情绪。统筹协调各类招生考试的报名体检、试题命制、试卷印制、考点安排、考试实施、试卷评阅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平安顺利。组织对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和招办的捐赠活动,在全国教育考试系统产生积极影响和示范作用,相关报道被中宣部“学习强国”发布。全院党员干部职工自愿捐款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四是加强公共服务力度。将考试成绩、录取结果等16项查询应用接入江苏政务服务客户端,对接数量居全省教育系统首位。
(七)关于“帮助市县解决实际困难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启动教育考试机构专业化能力提升工程。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教育考试机构专业化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向13个设区市及所属县、市、区考试院(招办、招考中心)拨付首批启动资金2000万元。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加强面向基层的指导、督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二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围绕基层反映的缺人才、缺场地、缺编制、缺经费等“四缺”问题,积极向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反映,争取政策支持。三是积极争取调整收费标准。继续加强和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争取合理提高相关考试的收费标准。四是开展业务交流培训和考核。结合普通高考等考务工作,开展专项业务交流培训。
(八)关于“两个责任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巡视以来,院党委会研究廉政风险防控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2次,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二是强化履职意识。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院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一岗双责”意识。召开支部书记述职述责述廉会议,对支部书记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做好履责记实工作,巡视以来在省纪委“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平台发布履责信息334条,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履责记实平台发布履责信息200余条。三是加强纪委机构与队伍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加强院纪委工作力量。巡视以来院纪委监督开展考试评卷录取系统、物业服务招标等设备和服务招标3次。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编发廉政教育宣传简报4期。四是发挥支部纪检委员监督作用。组织参加驻厅纪检监察组业务培训,统筹安排参与命题、评卷、录取、招投标等重点工作、关键环节的纪检监督工作。五是加强监督执纪。及时发布考试违纪舞弊处理决定,将处理结果通报市级招生考试部门。
(九)关于“风险防控存有隐患”问题的整改
一是启动内控体系建设。明确业务进程和时间表,编制内控手册,修订规章制度,确保2020年全面完成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二是加强合规管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合同审查力度,提升法律咨询效果。三是加强网上评卷风险管控。研究制定《省教育考试院网上评卷管理办法》,细化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明确职责分工,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对评卷公司的过程性监管、教育和考核。四是强化命题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加强保密培训,开展警示教育,签订保密协议,落实保密责任。五是推进命题基地建设。印发《省教育考试院命题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对保密管理和应急处置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加快推进基地二期改造建设,全方位排查消防安全隐患。
(十)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坚持重大事项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二是严格各类采购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对非保密印刷、出版发行服务、物业服务等按规定程序实施采购和招标。健全采购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成立项目采购管理工作组,强化主体责任。院纪委认真履行纪检监督职能,对招标采购工作开展全过程监督。巡视以来,按规定完成评卷录取系统支撑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院北京西路和江东北路办公楼物业服务、评卷专用线路和公共信息线路租用等服务和设备招标。三是加强财务规范。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务法律法规,落实审计整改意见,认真进行账务处理,将相关宣传费用纳入我院法定账簿。四是完善供货遴选机制及出入库管理办法。修订《省教育考试院食堂食品原材料入库出库管理办法》,择优确定供货商,确保采购价格低于或等于市场同类物品批发价。健全入库出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建立工作台账。
(十一)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公务接待标准和审批程序。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勤俭原则,限制陪餐人数,加强财务审批管理,严格按照标准、流程进行报销。二是加强业务用车管理。修订《省教育考试院业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严格限定用车范围,规范用车及报销审批程序,明确车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停放等事项。目前已完成保密和非保密业务用车的梳理,报省保密局鉴定,并做好定位系统安装调试的准备工作。
(十二)关于“整治招考领域不正之风手段不硬”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行风监督。在面试、评卷、招生录取等工作会议上开展廉政教育,强调纪律要求,确保各项招生考试工作风清气正。指导各级纪检部门对全省专业化考试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全程监督。二是加强术科命题评卷组织管理。研究制定艺术类专业统考命题改革工作方案,强化安全保密管理,实施全程嵌入式纪检监督。扩大艺术类评卷专家推荐范围,增加美术类评委人数,改变评委遴选和分组模式。实施美术类全科网评,提升试卷分发的随机度。三是加强招生监管。制定我省专项博士招生文件,印发《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率先从省级层面加强对博士招生的监督和管理。制定研究生招生自命题工作文件,印发《江苏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范》,加强对自命题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修订并下发2020年研究生考试考务实施、考风考纪和评卷组织相关文件,规范考务及阅卷程序、加强考试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建设。
(十三)关于“党建统揽全局作用发挥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政治引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在教育招考各方面全过程。以党建进闱点、录取现场先进典型示范岗及争创“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行动队”等品牌活动为抓手,深化党建业务融合。开展优秀党支部、先进处室评选表彰,发挥先进典型示范效应。二是加强党建队伍建设。选派专兼职党务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党建业务交流培训,在《省教育考试院年度培训计划》中列入党务工作人员培训专题,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提升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水平。积极争取加强专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三是推动党建责任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出台《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构建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主动指导、党办推进落实、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的党建责任体系。开展党建述职考评,强化结果运用,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建责任落实。四是深化理论学习调研。坚持以考促学、以赛促学,组织开展应知应会理论知识闭卷测试,举办“学习强国”答题挑战赛,营造“比学赶超”学习氛围。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规范领导干部上党课,一季度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均已讲党课,并提交书面党课提纲。规范调查研究,研究制定《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的实施办法》。巡视以来,全院党支部共开展调研38次,形成调研成果18篇。截止3月底,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均已提交调研报告。
(十四)关于“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未显现”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三会一课”。加强全过程纪实、痕迹化管理、动态化问效,年初党支部制定“三会一课”计划,明确内容、时间、人员及要求,报院党委备案。院办印制党支部工作记录本,明确党内政治生活的频次要求,指导支部全程记录“三会一课”相关活动,及时将活动情况报送至“江苏机关党建云”及“江苏机关党建网工作台账平台”。建立督促检查机制,每半年对支部组织生活进行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完善党建考核指标,把“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情况列入党支部书记抓党建专项述职考核内容。巡视以来,各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39次,支委会61次,支部书记上党课13次。二是落实谈心谈话。党委班子带头,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院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之间广泛开展了谈心谈话,在交流工作、沟通思想的基础上,重点查摆问题、剖析原因、研究整改,形成了共识,凝聚了力量。制定《省教育考试院谈心谈话记录表》,指导党支部高效开展“六个必谈”,巡视以来,全院各党支部开展谈心谈话119人次。三是激励担当奉献。印发《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统筹安排2020年命题监印等急难险重任务参与人员的通知》,统筹安排近年新提拔处级干部和新进人员25人参加命题入闱、试卷监印等13项、累计223天的急难险重任务。
(十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与事业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制人才队伍规划。稳步推进《省教育考试院人才队伍建设五年实施计划(2020-2025)》研制,将职称、年龄、技术等级等因素纳入计划范围,全面谋划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梯队培养。二是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全省教育考试系统开展命题技术、信息技术及业务培训,将教育测量、考试评价作为考试机构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培训课程,邀请国内相关领域专家进行授课。巡视以来,举办“命题技术”和“第十期招考能力提升”两期培训班。三是完善队伍建设机制。聚焦紧缺人才培养引进,2019年招聘考试命题、考试评价等专业人员10名。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
(十六)关于“巡视整改‘缺斤少两’”问题的整改
针对上轮巡视中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明确职责,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目前6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关于“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每两个月安排1次,每年不少于6次,并进行严格的考勤管理。提前制定集中学习方案,明确学习时间、地点、发言代表和记录人员。
关于“谈心谈话不够”问题。认真执行《省教育考试院谈心谈话制度》,做到“六个必谈”。加强针对个人、思想作风等方面的谈话议题。印发《省教育考试院谈心谈话记录表》,规范谈话记录格式。对支部的谈心谈话记录每半年开展一次检查。
关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不够,有的支部三会一课不正常”问题。进一步强化支部党员的规矩意识和执行意识,深刻认识“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意义。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的基本内容、主要目的和实现要求。认真制定“三会一课”活动计划,明确每次活动的负责人、时间、地点、内容,由专人负责记录“三会一课”实施情况。
关于“纪检监察力量配备不足,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问题。加强院纪委工作力量,积极发挥支部纪检委员监督作用。落实“三转”要求,支持处室履行自身监督责任,纪委进行再监督。加强执纪问责,强化对重点环节、重要岗位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
关于“党委会召开次数较少,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够”问题。进一步明确党委会议议事范围,把党建工作列入党委会重要议题,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党建考核、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等工作。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而未绝,出差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问题。本着从严要求的精神,相关同志对因紧急公务出差发生的交通费超标部分进行了补缴。
(十七)关于“审计整改不重视、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招标采购管理。修订院招标管理工作规范,成立采购项目工作组,强化主体责任,按规定开展食堂供货遴选、资产设备、维保服务、物业服务等招标采购工作。强化对招标工作的纪律监督,由院纪委对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巡视以来,规范开展评卷专用线路和公共信息线路租用服务等招标3次。二是开展资产确权工作。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积极争取发改、财政、国土等相关部门支持,解决命题基地和原南师大附属幼师综合楼的产权归属问题。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能够立行立改或限时完成的整改事项均已整改到位,需要分阶段实施的整改事项已经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坚持“新官理旧账”的担当精神,在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方面也已经明确了工作思路和牵头部门。同时院党委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一些整改领域和整改成效距离省委要求和群众企盼仍有差距,整改成果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巩固,整改责任还需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在解决复杂问题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思路。院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工作各项要求,持续深入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不断巩固并用好巡视整改成果,推动教育考试事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是聚焦政治建设,强化“四个意识”。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全国教育大会及十三届省委七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对标对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不断强化党对招生考试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落地。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考试的正向指挥棒作用,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普通高考、研究生考试、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等各个考试项目,体现在教育考试体系设计、标准建设、命题实践、招生录取的全过程,不断开创教育考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局面。
二是坚持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院党委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旗帜鲜明地支持院纪委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有效开展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细化监督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建立责任清单,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以制度建设促进“两个责任”落实到位。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开展廉政风险再排查,完善防控流程措施,构建责任链条。加强纪检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升全院纪检体系整体合力,组织开展纪检业务专项培训,不断提高纪检队伍监督执纪能力,为纪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坚强队伍保障。扎实推进招考系统行风建设,强化招生信息公开,严肃招生工作纪律,惩处违规行为,确保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落实到位。
三是站稳人民立场,满足群众企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统筹谋划复学复课复考后的考试组织、评卷、命题、制卷等一系列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群众普遍关注的科目选择、等级赋分等热点问题,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保障新高考方案实施平稳有序。以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着力点,努力满足人民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迫切需求,不断提升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改进密切联系群众的领导方法和工作作风。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关注基层问题,倾听基层呼声,积极争取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理解,为基层招考机构解决实际困难。
四是巩固整改成果,推动事业发展。锲而不舍地抓好作风建设,推动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全院党风政风作风进一步好转,服务基层和考生意识进一步增强。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激励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运用科学理论解决招考实际问题能力,紧密联系全省招考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厘清推动招考事业发展的工作思路,研究解决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努力推进招生考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注重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形成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度,长期坚持取得实效。坚持把巡视整改与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统一起来,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为实现平安招考目标,助力招考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3235917;邮政信箱: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2号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电子邮箱:ksyxsz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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