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的通知》,自学考试实践性学习环节(含毕业论文)考核具体由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每年上下半年各组织1次。考生在实践课程所对应的理论课程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该课程的实践性考核。考生在基本完成专业考试计划的前提下,可向主考学校申请开题,由主考学校推荐或指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考生全部完成专业考试计划后,方可报名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或毕业综合考核答辩。
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主考学校官方网站的相关通知,按规定时间报名并参加考核。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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