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已于3月12日举行,部分考生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参加考试。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现将此类考生办理退费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仅受理因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被隔离、被限制出行未能参加本次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退费申请,其他情形不予受理。因考生个人原因缺考的考生不予受理。
二、受理方式
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3月14日至17日17时前向所报考考区提交考生退费申请表(附件1)(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无需送达,各考区联系方式见附件2)。所报考区审核通过后予以办理,超过受理时限视为自愿放弃。
三、申请退费材料
1.考生退费申请表,准考证。
2.考生本人考试预留手机号申请的“通信行程卡”截图,截图应清晰完整。
3.其他证明材料。考生须至少提供1项能证明本人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如手机短信截图、“信康码”异常情况截图、所在社区张贴的相关通知、属地疫情防控等部门或单位的相关通知等)。
四、提交方式
1.省内高校在校生考生申请退费的,3月17日17时前将本人材料提交至报考的高校考区指定邮箱,由报考考区高校进行核实,确定是否符合退费条件。电子版申请材料命名格式为“考区+姓名+身份证号+现就读学校”,超过受理时限视同自愿放弃。
2.社会考生申请退费的,3月17日17时前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报考区指定邮箱。各考区考试机构进行核实,确定是否符合退费条件。电子版申请材料命名格式为“考区+姓名+身份证号”,超过受理时限视同自愿放弃。
五、其他事项
1.申请退费的考生须为本次所有报考科目全部缺考。
2.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退费申请书,并确保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因信息错误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退费的,由本人承担;如有弄虚作假、通过伪造证明骗取退费的,在校生将由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社会考生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退费申请审核通过后,本次考试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已通过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4.经核准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按原缴费渠道统一办理,退费周期可能较长,请考生耐心等待。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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