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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23-04-12 14:15:36 作者:储老师

z成考助学   为做好2015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学招生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我省的公民,均可对口报考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本科专业只招收中职应届毕业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毕业生。
  (3)身体健康。
  2.从外省迁入辽宁省的考生在我省参加中职升学报名,在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条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相应要求:
  (1)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中职学籍为三年(一年学制的中职生入学前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的完整学籍)。
  (2)全家户口考生(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户籍迁入时间须在辽宁省中职升学报名工作开始前。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辽宁省参加中职升学考试报名,在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条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各条件:
  (1)在我省中职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须具有我省中职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一年制中职生入学前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的完整学籍)。
  (2)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4.现役军人子女以及特殊情况的考生在我省参加中职升学报名(户籍、学籍未达到规定时限要求的),须经市招考办审核,市招考委主要领导审定,报省招考办备案。
  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中等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上一年度中职升学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报考2015年辽宁省中职升学的考生实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志愿的时间为2015年5月7日至9日,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网上缴费的时间为2015年5月10日至12日。各市须于2015年5月13日11:00前完成考生的报名和填报志愿的最终确认工作。
  2.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基本流程为: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包括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网址为:http://gkbm.lnzsks.com)→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网上缴费→各地招考办对考生报名进行最终审核确认(编排考生号)。
  应届中职毕业生在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后,凭户籍、二代身份证由所在中等职业学校负责组织经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学籍审核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到所在市招考办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往届中职毕业生凭户籍、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到户籍所在的市、县(市、区)招考办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然后进行网上缴费,最后各地招考办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最终审核确认,使用网上报名系统管理端下载打印《2015年辽宁省中职升学考生报名登记表》交由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
  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网上缴费均视为放弃中职升学报名。
  3.考生报名须交报名考试费120元。
  4.考生报名时须签写《2015年辽宁省中职升学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各地按需自制),承诺本人符合中职升学报名条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报名结束后本人任何信息不再改动、自觉遵守中职升学考试各项规定等。
  二、填报志愿
  志愿设置:本科设2个有序志愿和服从志愿(按专业成绩调档);专科设2个有序志愿,3个参考志愿。考生所填报志愿须经本人签字确认。
  考生要本着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填报志愿,考生填报的对口高职专业(包括本科专业)须与中职相关专业的专业综合课及其技能考核要点在同一栏目内,不许跨栏目交叉选择填报。招生专业与考试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有着严格的对应关系要求,考生填报志愿须严格遵循这种对应关系(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未按规定要求填报的志愿为无效志愿。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市招考办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工作于5月25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市安排。
  四、考试
  1.考试科目
  文化基础课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0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60分。专业课考试包括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其中专业综合课满分为300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满分为760分。
  文化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由省招考办负责组织命题、制卷、评卷和登分工作。技能考核由省教育厅指定的职业技能考核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报考《指导性专业目录》代码为6603、660211的体育类专业、代码为6702—6703、660209(见附件1)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只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文化基础课考试。其专业综合课考试、技能考核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成绩报省招考办备案。
  2.考试时间
  文化基础课、专业综合课考试时间:

时 间

科 目

6月7日

上午9:00—11:00

语 文

下午15:00—17:00

数 学

6月8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综合课

下午15:00—16:30

计算机应用基础

6月9日

上午9:00—11:00

外语

    文化基础课、专业综合课考试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考生单独编排考场,考点由市招考办安排。
  五、评卷
  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专业综合课评卷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采取人工评卷办法。
  六、技能考核工作
  1.技能考核由省教育厅指定的职业技能考核学校组织进行。负责技能考核的院校要加强领导,成立技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纪律监察组和考务办公室等,全面负责该项技能考核工作的领导部署。纪律监察组负责考核命题及考核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技能考核院校要加强组织管理,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规范考核程序;严明考核纪律,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考核安全;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和谐温馨的考核环境,为考生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严禁与办(助)学机构发生任何关联,确保公正、公平。对在技能考核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技能考核事项时间。技能考核时间为6月10日—15日。考生须依据技能考核工作安排(附件3、附件4)参加技能考核。省招考办负责于5月25 日前将考生技能考核信息发给省教育厅指定的各职业技能考核学校,职业技能考核学校须于6月17日将技能考核成绩用光盘密封并相关人员签字后报省招考办。
  七、录取
  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本、专科录取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相加)控制分数线,在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供档案。(天津大学录取按文化基础课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供档案)
录取工作具体日程安排见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通知。
  录取新生名单由省招考委审批,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负责签发。
  八、有关工作要求
  1.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系统并结合各相关职业学校招生及教学工作的实际,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凡未有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或非应届中职在校生以及社会各种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的“中职升学培训班”一律不予报名。
  2.2015年中职升学报名工作方式有所调整,请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节点开展有关工作,集体报名学校要宣传、组织、指导在本学校报名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县(市、区)招考办的统一安排,做好报名管理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将有关要求通知到每一位考生。报名期间,报名点应张贴有关报名的规定、办法、程序,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址以及考生应注意的事项。各报名点工作人员要解答考生关于报名中的各种问题,组织、指导考生严格按照网上报名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输入有关报名信息,确保中职升学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工作顺利进行。
  3.报名前县(市、区)招考办应配备并培训报名工作人员,指导报名点工作,保证设备、人员和技术到位。
  4.各地及报名点学校要高度重视信息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切实保证考生信息的准确与安全。
  九、其他
  1.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可通过中职升学网上报名系统学习、下载有关用户《操作手册》。
  2.中职升学网上报名有关技术问题请咨询省招考办信息处,有关考务问题咨询省招考办普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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