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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公告

时间:2023-04-23 14:14:41 作者:储老师

z成考助学

为了方便考生了解和报考,现就辽宁省2019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工作介绍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须为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且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3.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19年8月31日);

5.参加政治考核、体检、心理测试、面试,结论均为合格。

二、招生计划

2019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辽宁省计划招生11名(均为男生)。其中理科计划10名(消防指挥专业2名,消防工程专业5名,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专业3名),文科计划1名(思想政治教育专业1名)。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结合高考填报志愿同步进行,有报名意愿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在本科提前批选择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进行填报。志愿填报结束后,省招考办在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上线考生中,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分文理,按招生计划的4倍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如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考生于2019年7月2日15时后,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点击“阳光公示”,在“2019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体检资格名单”栏目中查询本人是否具有参加体检资格;请考生或家长保持通信畅通,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也将电话通知考生。具有参加体检资格的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愿放弃。

(二)现场确认。7月5日9时至16时,具有参加体检资格的考生,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考成绩单、《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一寸近期照片2张,到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8号)进行现场报名确认。考生须提前在“辽宁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地址:www.lnzsks.com),点击“阳光公示”,在“2019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体检资格名单”栏目中下载《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见附件1》,A4纸正反面打印,并填写个人信息,签字确认。

(三)体检标准及安排。7月6日7时前,考生到达辽宁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体检中心(具体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2号,联系电话:024-31961820)进行分组体检。体检由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与体检医院协调组织实施。体检现场实行封闭管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由主检医师签字负责,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结果存在疑问的考生,可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四)心理测试。体检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使用的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心理测试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五)面试。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考生参加面试,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考察,期间,由面试考官提出问题,考生诚实做答,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面试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除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考生的面试结论,由面试工作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六)政治考核。政治考核由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实施。政治考核标准参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对体检、心理测试、面试均为合格的考生,由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政审小组,深入走访调查,做出政治考核结论。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政治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七)录取原则和就业政策。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对政治审核、体检、心理测试、面试均合格,投档分数达到辽宁省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调档要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

考生入学后,经复审复检合格者取得学籍,办理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手续,享受学员待遇,按标准发放消防救援队伍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复审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员,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员,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学员毕业并通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组织的统一考试,原则上按照属地分配原则,录用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

公开咨询举报电话: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9787118、69787119,辽宁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电话:024-86892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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