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试在即,省招办提醒广大考生:增强法治观念,诚信参加考试,远离考试舞弊。金秋十月,让诚信与你我同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级教育考试,长期以来,广大考生通过自学考试,改变了人生轨迹,实现了人生价值,但成功从来就不是一蹴而就,在考试这条“赛道”上,公平公正、诚信考试是包括广大考生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共同愿望。全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将不断优化考试服务,加强考试管理,整肃考风考纪,严打考试舞弊,努力营造安全公平的考试环境,为考生们顺利考试保驾护航。
在既往的国家教育考试中,个别考生因存在考试违规作弊行为,或被取消有关科目成绩,或被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甚至触犯法律构成犯罪,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训极其深刻,代价十分惨痛。今年4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开始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完善了考试招生的制度规范,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考试招生秩序和教育公平正义。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也都对替考、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做出了严厉的处罚规定。
希望广大考生充分了解和知晓考试舞弊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牢固树立诚信意识,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保持良好考试心态,以实力迎接考试检验,维护诚信考试一方净土,交出一份熠熠生辉的诚信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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