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驻鲁高校函授站、学习中心检查的通知》(鲁教民处函〔2017〕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的建设和管理,认真落实备案年检制度,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函授站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我校举办函授教育的函授站、直属管理中心
1.《关于做好驻鲁高校函授站、学习中心检查的通知》
2.《鲁东大学函授站检查内容指标》
三、年检程序和时间安排
1.各单位自查。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自评,并于2017年3月22日前通过“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监管平台” (http://ygjg.sdcen.cn )向主办高校提交自评报告。
2.学校检查。我校将对各单位进行年度检查,逐一作出等次评定,并将年检结果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3.各地、市教育局检查。各地、市教育局将于2017年4月15日前对当地函授站进行检查,逐一作出等次评定,并将年检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4.本次学校将对函授站缴费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缴费情况作为年检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35)6672812。
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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