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关于评选2011年度先进函授站(教学点)的通知
各函授站、教学点:
为规范函授教育的办学行为,更好的服务于学生,进一步推动青岛大学函授教育的稳步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先进函授站(教学点)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此次推荐评选的范围是2011年在函授教育的教学组织、教学管理、行政管理、后勤服务、招生宣传发动、服务学生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函授站(教学点)。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政府法令,贯彻国家有关函授教育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与青岛大学签订的建站协议和办学协议,执行青岛大学有关制度规定,配合学校认真、严格地组织教学,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严格按照国家和青岛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积极认真地做好招生宣传和生源发动工作,组织生源成绩显著。
3、严格按照青岛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教学管理文件规范、齐全,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4、积极配合青岛大学做好学籍管理和毕业生工作,管理严格,工作规范、资料齐全。
5、全心全意为函授教学工作服务,为教师和函授学生创造良好的教学和生活条件,有较突出的事迹,师生反映良好。
6、财务管理规范,及时全额上交学费,成绩突出。
7、定期组织教学工作研究,成果显著。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今年的评选表彰工作,学校成立先进函授站(教学点)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金开先
副组长:刘成玉 王松平 燕德志
成 员:薛永先 张 敏 张安勇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成人教育学院教学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姜 琳 毕泗迎 华诚一 战 强 于丽媛
四、推荐、评选名额
先进函授站(教学点)评选8个。
五、评选程序
1、各函授站(教学点)申报参评先进函授站(教学点)材料。
2、申报推荐材料于3月20日前报成教学院教学办公室。
3、2012年3月下旬,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确定青岛大学先进函授站(教学点),经青岛大学批准发文公布,并在2012年青岛大学函授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
六、奖励办法
对获得青岛大学先进函授站(教学点)的单位颁发牌匾。
附件:青岛大学先进函授站(教学点)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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