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函授站点进行巡查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函授站点: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函授站点的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提升站点管理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管理的通知》(鲁教职字〔2007〕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职字〔2014〕34号)和《关于做好驻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年检工作的通知》(鲁教民处函〔2015〕3 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所有函授站点开展一次全面的巡查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巡查调研范围
目前有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的所有函授站点。
二、 巡查调研内容
1.函授站点的办学资质;
2.在协议规定区域内的招生宣传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有无违规招生、是否存在设立站外站情况;
3.学生的学籍管理情况;
4.学费收缴情况,重点检查有无违规收费现象;
5.函授站点的专业设置、办学规模情况;
6.完成有关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工作情况;
7.完成各项服务工作,为教师和学生创造良好的教学和生活条件情况;
8.推荐辅导教师,以及做好对辅导教师管理的工作情况;
9.考试组织工作,搞好考场建设,严肃考风、考纪的情况;
10.严格执行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11.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12.履行协议规定及其他有关职责的情况;
13.在“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平台”中数据报送情况;
14.对我校今后开展工作的建议和对目前管理制度的意见。
三、 巡查调研时间
2015年11月15日---30日。
四、 巡查调研方式
根据我校函授站点分布情况,组织六个检查小组进行集中检查,每组三个成员,由组长、记录员和联系人组成,具体检查时间由各小组与站点协商决定,分组检查情况见附件。
五、 工作要求
1.各函授站点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根据普查调研内容做好自查工作,认真总结本年度函授站点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改进的措施等,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确保检查调研工作顺利进行。
2.巡查工作结束后,每个检查小组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对所检查调研的每个函授站点写出书面总结材料,为不断提高函授站点管理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六、未尽事宜,请与青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系。
联系人:战 强,电话:83781872
薛英玉,电话:83781882
附:青岛大学2015年度函授站点巡查调研工作分组情况一览表
青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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