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大学2016年自学考试助学班信息统计的通知
各助学学院:
2016年自学考试助学班新生已报到完毕,请各举办自学考试助学班的学院按照附表1和附表2的内容要求认真填写汇总,于9月5日前将电子版发至:qq号:3456296937(青大李咏梅),纸质版由学院领导签字、盖公章交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备案。
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8月30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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