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考试
和申请学士学位专业主干课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函授站、教学点,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青岛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16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就本学期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班考试和申请学士学位专业主干课考试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要求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17年1月毕业生是学制改革后的最后一届三年制毕业生,同时,申请学士学位专业主干课考试也是山东省进行学位外语考试改革后进行的第一次考试。因此,考试情况复杂,考试人数、考试科目众多,各函授站点、教学单位务必对此高度重视,充分准备,精细实施,严格按照《青岛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暂行规定》(青大成字[2016]5号)中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考试组织各项工作。
二、考试对象
1. 毕业班考试:即将于2017年1月毕业的具有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的学生。
2. 学士学位专业主干课考试:经本人申请并符合考试条件的2016届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三、考试时间
11月13日上午8:00—12:10,下午13:00—16:30
四、有关事项
1、本次考试所有试卷由青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印刷,专人送到考试地点,考试结束后由专人当天带回。
2、各函授站点根据考试安排落实好考试地点和监考人员,组织学生考试,并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本次考试由青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委派专人全程巡视。
3、毕业班考试由各函授站点按考场提前打印好学生的成绩单(分专业分课程),一式两份,参加考试的学生在其中一份成绩单上签到,当场考试结束后两份成绩单都放入试卷袋中,试卷一定装回原试卷袋中,由巡视人员带回或现场发送快递至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办。
4、毕业班考试无试卷的实践及作业科目,能交作业或作品的,请上交作业或作品及成绩单一份,无法上交作业的,请上交成绩单一份。
5、毕业班的考查课由各函授站点提前安排考试。有试卷的考试科目请将试卷及一份成绩单上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办。
6、毕业班有毕业论文的专业,毕业论文及成绩单请于11月20日上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办。
7、各函授站点、教学单位毕业资料中应提交的《个人成绩单》(一式两份)以及《毕业生成绩单汇总表》请在此次考试的成绩单返还各站点以后,填写好本学期成绩,再交至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办。
8、学位主干课考试须单独设立考场,并于考场外明显位置张贴考场号,考场内每个座位上贴座位号。考生须持青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制作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对号入座,考生须在每场考试时在签到表上签字。考试结束后,签到表、考场记录按站点装订成册,由巡视人员带回。(注:考场号、座位号、签到表、考场记录均由青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统一提供。)
9、学位主干课考试的试卷是按考场分装的,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须按准考证号码由小到大排列好后将所有试卷(含缺考人员试卷)装入原袋中,交由继续教育学院巡视人员带回。
其他未尽事宜,以继续教育学院临时通知为准。
青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6.11.1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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