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关于收缴2017学年成人高等教育学费的通知
各函授站、教学点、相关学院:
为了确保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及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严格按照我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在限定时间内收取并上缴本年度学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收费范围
青岛大学各年级所有在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全额学费。
二、收费标准
2015级之前老生按照鲁价费发【2003】85号文件执行,2015级及以后学生学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三、缴费时间:2017年3月30日之前四、缴费方式
(一)2017级新生
继续教育学院将给各站点下发2017级学生名单,请各站点严格按照下发名单收费,不得收取非本站学生的学费。缴费方式如下:
1.现金现场缴纳;
2.电子汇款
户名:青岛大学
账号:802130200337629
开户行:青岛银行青岛市香港中路第二支行摘要: XXX函授站教学点2017年学费
注:教学点汇款必须使用与青岛大学签订办学协议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对公账户,不得使用个人账户汇款!
(二)2013、2014、2015、2016级老生
青岛大学财务处的智慧缴费系统目前正在调试中,老生将通过智慧缴费系统缴费,具体交费日期及流程将另发通知。
四、收缴材料
学点在2017年缴费栏标注学员今年的缴费金额,将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并同时将缴费明细表、汇总表纸质的资料,由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31日之前邮寄到我院。清查生交费以后,如清查未过,不退学费(清查生名单后期公布,目前学信网上还没有)。
2017级新生交费截止日是期为3月底,不交费不予注册。
五、联系方式
邮箱:381959524@QQ.com
地址:青岛市尤山区松岭路93号,青岛大学东校区东院4号教学楼402室(请用顺丰快递)
联系人:薛老师
电话:0532-83781882
青岛大学财务处 青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O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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