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函授站(教学点)
及优秀工作者评选办法(修订)
为了加强对函授站(教学点)(以下简称站点)的建设与管理,提高成人高等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鼓励站点更好地开展招生、教学管理和服务学生工作,调动站点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持续、健康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青岛大学在全国各地设立的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年检合格的函授站。
二、评选时间
先进站点每两年评选一次,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工作者评选工作每年评选一次,在年度函授站点会议上进行表彰。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先进函授站点评选办法和程序:
组织成立评选小组。各站点在全面总结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指标(附件1)进行自评并写出书面总结,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
评选小组根据评选条件,按照评选指标逐项打分,结合平时工作情况,对申报先进函授站点的材料进行综合考评,确定先进函授站点候选名单,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先进函授站点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数量不超过站点总数年的20%。
(二)优秀工作者评选办法和程序:
在籍学生人数达到300人以上的站点,可以根据评选条件(附件2)提名推荐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材料。一般一个站点推荐1名候选人,学生规模较大、工作人员较多的站点最多推荐2名。优秀工作者由评选小组和相关工作人员从推荐的候选人中选出16人为初步人选,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四、表彰奖励
1、对被评选为先进函授站点的授予“青岛大学继续教育先进函授站点”荣誉符号,颁发荣誉奖牌。
2、对被评选为优秀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及纪念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先进站点的评选1、有两次及两次以上不良举报、投诉且情况属实的;2、有乱收费现象的;
3、招生不足三届的;
4、在籍学生人数在300人以下或近两年每年招生人数不足100人的。
六、本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附件:1、青岛大学先进函授站(教学点)评选指标
3、青岛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函授站(教学点)自荐表
4、青岛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工作者自荐表
继续教育学院二0一八年四月三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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