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关于调整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
标准及办学层次的通知
各函授站、教学点:
为推动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高校办学能力、办学实力和创新能力,根据教育部、山东省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现就我校调整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标准及办学层次的事宜通知如下:
1.学费标准调整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从2022年春季入学新生开始执行,在校老生仍按原规定执行(特殊规定除外)。
2.我校省内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每人每学年上调600元,调整以后的学费标准:医学类专业为3200元;教育、文史、法学类专业为2600元;其他类专业为2800元。
3.学校与函授站、教学点学费分成比例在原有基础上略作调整:学校学费分成比例调整为55%,函授站、教学点分成比例调整为45%。
4.自2020年开始停招高起专的办学层次。
5.自2021年开始,除校本部学习中心外,各函授站、教学点停招高起本办学层次。
特此通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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