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点、成人教育和自学考试的同学:
我校开始进行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凡是以下范围的学生,都可以申报,请仔细阅读通知,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并按时上交有关材料。
授予范围:
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办理青岛理工大学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者;
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办理青岛理工大学自学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者。
青岛理工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报通知.doc
青岛理工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报表.doc
继续教育学院
2016.9.1
青岛理工大学学历继续教育
学士学位申报通知
为做好青岛理工大学2016年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学位办的指示精神,结合《青岛理工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特通知如下:
一、授予范围:
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办理青岛理工大学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者;
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办理青岛理工大学自学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者。
二、授予条件:
1、学习期间考试课程平均成绩65分(含65分)以上,无考试作弊记录;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70分以上,无抄袭剽窃现象。
2、外语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15年4月参加省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者;
(2)非英语专业毕业生公共外语水平(PETS-3)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标准者。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学校组织的日语(俄语、法语)考试者。
(3)非英语专业的本科毕业生达到国家外语水平考试英语四级规定标准者(≧425分);
(4)自学考试本科课程英语(二)考试合格者;
(5)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有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
(6)有其它专业学士学位,申请第二学士学位者。
3、学校组织的主干课程考核(12月份组织)合格者(自考生除外)。
三、工作程序:
1、9月5日至25日,下载并如实填写、打印青岛理工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报表,纸质申报表必须粘贴相片(相片背书姓名与身份证号),同时整理好电子版申报表及相片、英语成绩单扫描件。在函授站点学习的同学,必须上交至函授站点,由函授站点审核、签字、汇总后,集体转交上传青岛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社会办学部,其他同学直接上交至青岛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部,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8号青岛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部 电话0532-85071583, 电子邮箱2649281336@qq.com。
2、10月,11月学院组织初审,初审过程中若需要学生提供有关原始材料,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上交学院(个人联系电话必须准确填写,若有问题联系不到本人,一切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3、12月中旬组织成人教育毕业生主干课程考试(两门基础课、两门专业课程,可到学院平台下载复习)。
四、相片要求:
1、像素:(宽)360 * (高)480
2、相片大小:40KB--50KB
3、相片格式:JPG
4、照片颜色要求:人物衣服以白色、浅色为主,照片底色为浅蓝色
5、成像区面积:48mm * 33 mm。整个像长35mm*45mm; 下颚到头顶25~35mm; 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
6、粘贴1张小2寸纸质照片,要求头像清晰,免冠近照。
五、其它:
1、2016年9月参加公共外语考试者,可先交申报表,后报外语考试成绩;
2、2016年6月申请办理自学考试本科证书(若未收到毕业证书)者,可先交申报表;
3、毕业设计成绩低于70分,平均成绩低于65分、无本科英语(二)合格成绩者不得申报。
青岛理工大学
2016年8月30日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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