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至27日,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排查整改工作专班走访排查了青岛和潍坊校外教学点,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职成厅〔2022〕1号文件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民函〔2022〕12号)要求,指导督促各教学点整改工作。教务处、审计处、法律事务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相关人员参与了此次走访排查活动。
专班采取听取教学点总体情况介绍、召开师生座谈会、查阅档案材料、实地查看教学场地及设施等方法,全面了解教学点的真实情况,并从办学方向、主体责任、制度建设、合作办学、招生管理、教学管理、财务收支等7个方面,对校外教学点进行全面排查。
继续教育学院潘军院长对校外教学点着重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要严肃认真地对待这次排查整改工作,主动对照教育部、教育厅和学校的文件要求,查找不足,列出问题清单,快速落实整改;二是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努力使教学硬件条件与人员配备、招生宣传、教学管理等各方面都达到规范办学的要求;三是要利用好近两年“过渡期”,明确文件精神,明确办学方向,明确整改方向,主动排查整改。学校在今后的教学点调整中,符合要求的予以持续合作,不符合要求的坚决终止合作。
此次走访排查坚持问题导向,敢于红脸出汗,深挖问题根源,明确整改要求,共商整改措施,以达到正本清源,重塑体系,构建办学结构更加合理、质量标准更加完善、办学行为更加规范、监管措施更加有效、保障机制更加健全的合作办学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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