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教育学位专业课考试(以下简称学位专业课考试)工作要严格按照《关于成人教育考试工作的暂行规定》和《曲阜师范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的规定开展。为进一步加强学位专业课考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端正考试风气,严肃考试纪律,现就本次考试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学位专业课考试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要落实具体责任人;要在考前召开专门会议,部署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二、做好考务工作,严格考试程序
1.时间安排
本次学位专业课考试公共课安排在12月2日。考务、监考和巡视任务由学院具体布置。
2.考场布置及试卷装订
监考老师要周密布置考场,实行单人单桌(或拉开距离),让考生按固定座号标签就坐,杜绝随意就坐现象。保障考试场所的卫生,考场要保持地面、桌面、桌洞、黑板四清。
要求监考教师提醒考生,考试答题内容写在装订线以外,姓名、学号等考生信息写在装订线以内。各项内容要填写完整无误,否则试卷作废,按零分计。每场考试完毕,监考人员要认真清点试卷的份数与考试人数是否相符,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将试卷分专业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列,密封装订后交考务组。
试卷要用统一的密封纸、密封条装订成册(每册约30份),按以下顺序装订:①考场记录;②空白试卷;③学生答卷。
三、加强考前教育,严肃考风考纪
学院教务部要做好整个学位专业课考试过程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把考风考纪宣传切实做到位。要在明显位置张贴考场规则,以适当形式进行考风考纪教育,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学生必须持有效证件(学员证,身份证)参加学位专业课考试。禁止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要特别强调“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或手机等具有信息收发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即认定为作弊”。要向学生宣传《曲阜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让学生充分理解第二章关于各种违规行为的认定标准与违规将受到的处分级别。
考试期间,学院领导将到各考点了解情况,重点检查考试环境、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学生的考风考纪。
曲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11月28日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