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青岛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带头人的通知》(青教办字〔2023〕27号),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青岛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带头人。经个人申报、学校和区市教体局推荐、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选,共评选出青岛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带头人500人,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受理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二、受理部门
青岛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电话:85912935,通讯地址:青岛市闽江路7号2215室。
三、举报方式
公示期间,对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公示对象,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信函向受理部门反映。有关要求如下:
1.举报人对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方面,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向受理部门反映。
2.反映问题时,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3.反映涉及的问题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事实要清楚或基本清楚。
附件下载地址:http://edu.qingdao.gov.cn/tzgg/202310/t20231008_74992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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