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青岛市特色高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教通字〔2022〕14号)、《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首批特色高中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2〕15号)要求,经立项申报、材料网评、专业指导、专业答辩,拟认定山东省青岛第二中学等6所学校为首批青岛市级特色高中,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青岛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7号青岛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电话:85912140;邮箱:jyjjcjyc@qd.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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