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山东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信息核准和补录名单”(见附件)中所有学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填写要求
各函授站要认真核准名单中的数据信息与学生真实情况,确保数据信息与学生对应一致,并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具体名单EXCEL表在“继续教育学院”QQ群文件中下载)。填表说明如下:
1、“学生是否在职”:填“是”或“否”;
2、在职学生不需要填写父母情况;不在职的学生需要填写父母或监护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3、身份证件类型是指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消防证、警官证、士兵证、军官证等。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该项工作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函授站要高度重视。为防止信息泄露,要求采用相对传统的手段采集,不能利用微信公众号、学校外网等进行填报。将相关信息制表打印,填写补录完毕后要求学生签字、按手印,留存好纸质档案,以免发生问题。
请各函授站务必于2019年2月24日前将填好的EXCEL表发送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部,同时将学生签字、按手印的纸质表寄送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部。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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