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员单位:
最近有个别函授站以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研究会名义在网上发布提高函授教育学费标准的消息,为此,特声明如下:
1.研究会积极倡导规范办学。为规范招生秩序,避免恶性竞争,2014年12月研究会组织会员单位签署了《依法办学、规范办学承诺书》,各有关高校均承诺不以降低学费标准或降低
继续信守承诺,共同促进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2.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政策规定,函授教育学费标准由高校自主确定。各会员单位利用研究会平台商讨学费标准及高校与函授站的学费分成比例,高校间的协调行动对促进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范办学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会员单位在研究会会议上研讨学费调整问题,并在不同场合提出提高函授教育学费标准的设想和建议,但截至目前高校间尚未就此达成共识,何时调整学费及如何调整尚没有最后定论。
目前正值函授教育招生旺季,请各会员单位加强对函授站的招生管理,及时通知函授站不要以提高学费标准为由误导学生报考函授教育。
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研究会
2020年8月10日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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