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选课管理规定》,开展毕业论文重修申请工作,本批次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资格
2019年(秋季)至2021年(秋季)年级专升本在籍学生,其毕业论文成绩已及格但对成绩不满意的可以提交重修申请。
提示:1.学位申请条件中关于毕业论文的要求是“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75分,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已通过学校组织的答辩”。其中,“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已通过学校组织的答辩”此项条件自2020年(秋季)年级学生开始执行,以前年级的学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2.预申请学位的学生在提交论文重修申请前,建议综合衡量一下其他学位申请条件是否能够达到要求,否则仅论文成绩符合要求也不能申请学位。
3.申请重修的学生务必珍惜最后一次机会认真撰写论文,对于参加过答辩的学生,答辩教师的意见有很高的参考价值要加以重视,在自己后续的论文写作过程中避免出现同样的问题。
二、时间安排
申请时间: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6日
审核时间:2023年12月7日
三、重修规则说明
1.学校仅提供一次毕业论文重修机会(无需交费),学生提交重修申请并审核通过后,可在学习期限内任选毕业论文批次参加,但只要在某一批次有提交选题操作,即默认已经使用此次重修机会,无论其论文重修成绩是否及格,均不得再参加其他论文批次。
2.申请重修的学生,平台保留原毕业论文成绩记录,取最高成绩为毕业论文最终成绩,并作为申请毕业、学位的依据。
3.学习年限的最后一个学期不允许申请重修。
4.已达到毕业条件且申请重修的学生,须在学生服务中心办理毕业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若放弃此次重修,可以选择以原毕业论文成绩正常申请毕业。(路径提示:登录学习平台,在“学生服务(毕业,学位)”——“毕业”栏选择“申请毕业”或“申请延期毕业”)
四、重修申请操作指南
登录学习平台,打开“毕业课程”页面,点击右上角“重修申请”,选择202401重修批次。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联系:
联系人:郭老师,电话:88366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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