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9月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中,我校有13名同学被查出考试不端行为,包括1人替考,5人作弊,7人违纪。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已经按照《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网考委[2005]01号)文件第七章“考试违纪处理”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做出处理:对考试违纪的考生,判定其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给予停考两次的处罚;有考试替考行为的考生,取消统考资格。
为严肃考纪,维护学校网络教育的声誉,我校对以上作弊考生按照学校作弊违纪规定,给予替考学生开除学籍的处分,对作弊学生提出严重警告,对违纪学生提出警告,并取消以上所有考生申请学位的资格。
为保证教学质量,我校将把考风考纪情况作为学习中心评估的重要指标。请各校外学习中心切实加强对我校网络教育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和诚信教育,树立良好的学风和考风。
;山东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8年10月16日
附件 作弊学生名单及处分
发布:李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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