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我校成人高等学历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山东建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建大校发〔2018〕66号):经核查,王洋洋等115名同学,其中高中起点专科57人,高中起点本科5人,专升本53人,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符合退学规定。
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学校将于公示结束后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对王洋洋等115名同学(详见附件拟退学名单.xlsx)做退学处理。
相关学生、函授站点对以上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9月17日前与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科联系。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7日。
联系电话:0531-86366518。
本公示视为拟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
特此公示。
附件下载地址:https://sjcj.sdjzu.edu.cn/info/1049/44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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