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有关同学: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进行综合训练、培养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的重要教学环节;对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关制度,现将2022年11月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校、教学点分级管理和指导教师负责制,明确分工,协调运行,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实施。由继续教育学院进行宏观管理,包括政策制定、定期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检查与评估。各教学点要成立由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相关专家组成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负责选聘指导教师,协助指导教师做好开题、论文审查和答辩前指导等环节工作。
二、指导教师选聘及职责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必须具有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科研人员或理论水平高、实际经验丰富的生产科研部门专家或中级以上职称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每个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以10-30人为宜。具有初级职称的人员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由各函授站负责选聘。
指导教师应有较全面的知识,教学态度严谨,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能够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并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三、具体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分选题、中期检查、论文写作与提交、答辩、成绩评定等环节。
1.选题已于2022年6月开展,需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表》(见附件1),并由指导教师审核。选题原则上应每人一题,独立完成。题目一经选定,不得任意变动,确有改变必要时,应由学生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
2.中期检查主要由各教学点和指导教师对学生论文进展情况进行考察和综合评价,并在《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见附件2)相应位置做出评价意见。
3.论文写作和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字数原则上要求不少于6000字,具体格式要求参考《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格式模版》(见附件3),并在管理系统中提交,由指导教师评阅。毕业设计(论文)要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文献相似度要求不能高于30%。管理系统中,每名学生有两次提交论文机会,两次提交时查重免费。
4.各教学点要成立各专业答辩小组,答辩工作主要包括答辩前的资料准备、答辩环节、成绩评定,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的论文质量和学生答辩情况评定论文成绩。答辩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正副教授、讲师、有实践经验的工程师或专家参加,一般由3-5人组成,负责各小组的具体答辩工作。
5.成绩评定。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采用等级制,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评定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答辩小组评定两部分组成最终评定成绩,其中两部分成绩均为合格,则最终评为合格;其中有一项成绩不合格,则最终评定为不合格。未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或成绩不合格者将予以延期毕业。成绩评定结束后,由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组长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见附件2),并由学生自行上传到管理系统,再由导师审核通过。
凡存在下述问题的,毕业设计(论文)不予通过:
正文字数不符合要求;查重率大于30%,或伪造查重报告;存在学术不端、毕业设计(论文)作假行为;结构不完整;与专业无关,或跑题现象严重;逻辑混乱;存在政治性、伦理性等问题;理论、论证存在原则性错误;语句不通顺,错别字多;不按教师意见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等。
教师审核通过后,学校会对部分学生进行抽检。
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学位授予,具体事项及时间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四、时间安排
1.本次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均采用管理系统提交,具体时间节奏另行通知,请做好前期及论文等材料准备工作。
2.答辩由各教学点组织,原则上在11月26日、11月27日举行,最终评定成绩最迟应在11月29日之前完成管理系统上报。
望各教学点严格履行职责,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落实2022年11月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定工作。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我部负责解释或另行通知。
函授部电话:0531-86366307。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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