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成考了解成考 报名流程报名流程 加分政策加分政策 真题汇总 10年-23年真题 成考办电话成考办电话

咨询热线

13176677032 (点击在线咨询)
首页 > 山东院校 > 山东中医药大学 >
自考攻略

山东中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21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时间:2022-05-17 16:15:02 作者:储老师

z成考助学

 

2021年5月,我校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为山东省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为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学校2021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认定职业(工种)级别

保健按摩师:足部按摩师(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反射疗法师(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脊柱按摩师(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养老护理员: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中药炮制工: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评价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收费标准

五级/初级工240元/人;四级/中级工300元/人三级/高级工360元/人。

四、申报条件

(一)保健按摩师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可以申报五级/初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经本职业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本科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培训参考学时: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160标准学时。  

相关职业指:保健调理师、美容师、芳香保健师、健康管理师等。  

相关专业指: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康复医学、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保健等;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针灸推拿学、中医骨伤学、中医儿科学、康复治疗学、临床医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护理学等。  

(二)养老护理员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可以申报五级/初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经本职业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本科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相关职业:护士、家政服务员、健康管理师等。  

本职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民政服务与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社区福利事业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民政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等。  

相关专业: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保健、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假肢与矫形器技术、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临床医学、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心理学等。  

(三)中药炮制工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且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经本职业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3)取得技工学校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且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相关专业:中药生产与加工、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草药裁培与鉴定、中药制药等专业。

(3)具有大专及以上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且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说明

1)社会学员参照申报条件中各级别的申报条件实施。  

2)山东中医药大学四年制专业大二年级或五年制专业大三年级以上,符合相关专业条件的,可以持学生证代替毕业证书申报四级/中级工。

3为提高各工种职业水平,学员须经过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申请职业等级鉴定。

、认定时间、地点

每个职业(工种)满200人即组织一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认定地点为山东中医药大学长清校区图书馆机房(理论考试)、智慧教室(操作考试)。

、报名安排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每周三、周四8:30-16:30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

1.保健按摩师、中药炮制工:山东中医药大学长清校区远方阁一楼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办公 联系人:老师   联系方式:0531-89628989

2.养老护理员: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八路1号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5号楼三楼规范化培训办公室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0531-82437778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1)本人身份证人像页、国徽页照片;

2)近期(6个月内)免冠小二寸白底照片2张,同版本电子照片一份(JPG格式、大小20-50KB、以身份证+姓名命名,放在U盘里);

3)申报五级、四级、三级需提交附件1《职业技能评定人员申报表》一张;

4)大专以上学历在校生报名须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社会人员须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以“从事相关职业符合规定年限”条件报考的考生需填写附件《工作年限承诺书》

6“参加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七、其他事项

1、要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工作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增强服务意识,提升业务水平,确保工作时效,及时为认定合格人员办理、发放证书

2、试点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3、监督电话:0531-89628989/0531-82437778。

 

 山东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培训中心  

                                 2021年7月5日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考试提醒

成绩查询:11月25日

微信公众号

考生交流群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微信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APP下载

APP
下载

联系微信
联系
微信
扫描二维码
扫描
二维码
反馈建议
反馈
建议
回到顶部
回到
顶部
APP下载
微信客服
微信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