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就2018年度全国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作出安排部署,并公布2018年度各省(区、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指标数,共计3604个。山东今年259个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指标。
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区分不同学科特点,充分考虑音体美等学科教师教育教学实际,完善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评价标准。
对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教师等实行分类评价,把师德放在教师评价的首位,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育人。
进一步畅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渠道,适当提高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
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
坚持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进一步创新评价办法,提高评审质量,增强评审结果的公信力。
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要体现培养教育家型教师的政策导向,由人社部、教育部统一确定指标数量,实行总量控制。
评审通过的正高级教师中,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不得超过30%。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结果年底前报人社部、教育部备案,未经备案不予认可。
继续向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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