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拟招生专业填报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
(一) 基本原则
各高校制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2018年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教育部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2012年制定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确保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标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也要针对不同培养对象,因材施教,突出特色,在课程设置、教学组织、考核评价等方面进行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在职从业人员学习需求。
(二) 具体内容
各高校制订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般可参照以下基本要素:专业名称;专业层次;入学要求;培养目标(应掌握的知识、具备的能力、养成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人才培养类型,适合工作领域);培养规格(修业年限,学习形式,总学时学分,毕业及学位要求,人才培养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课程体系(课程体系总体框架,课程设置,课程考核);教学计划进程表(课程类别,课程性质,课程名称,课时,学分,开设学期,教学方式,考核方式);支持服务能力(师资队伍,教学资源,设施设备)等。
(三) 思政课教学
培养方案中思政课教学工作,请按照教育部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1804/t20180426_334273.html)执行。
(四)其他工作
培养方案中课时设置、教学等其他工作请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暂行工作条例》、《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设置及加强函授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执行。
二、部分数据信息的平台填报
2019年所有通过平台报备招生专业、2020年实际注册入学人数填报功能已经开通,请在2020年5月10日前完成填报。
教育厅民继处
2020年4月9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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