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关于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政策,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威海市教育局拟引进2023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局属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与范围
(一)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体检合格;报名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引进范围。
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其中山东省外生源部属公费师范生须符合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3.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
二、引进计划及岗位配置
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共有24个,专业详见附件1。
三、网上报名
参加招聘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须填写《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2023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于2月20日前发送至岗位相应的报名邮箱(见附件1),电子版以“专业+学校名称+姓名”方式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引进流程
(一)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的毕业生现场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生证、报名表(须个人签名)、部属公费师范生协议书或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文件等。山东省外生源符合跨省就业条件的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须提供相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请关注威海市教育局网站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按学科分组抽取面试顺序,所有学科均进行模拟讲课和答辩两项测试。备课时间30分钟,模拟讲课不超过1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威海市教育局网站通知。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签订就业协议书。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岗位计划范围内与招聘学校进行双向选择,签订就业意向书或就业协议书。
(四)考察体检。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能力水平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提取考察对象档案,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同时将对考察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测试。经考察不合格、档案审查存在问题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解除就业协议。
(五)办理手续。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要于2023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将解除就业协议。经违法犯罪信息查询无问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管理使用
(一)岗前培训。被聘用的高校优秀毕业生正式到岗前,将由威海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聘用的高校优秀毕业生与各招聘单位直接签订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报考人员在聘用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weihai.gov.cn)了解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威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1-5819159。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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