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我市工作安排,现将烟台市2022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人员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烟台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具有烟台市户籍;
2.持有烟台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就读学校所在地在烟台市(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学历申请认定的其他全日制在读学生);
4.驻烟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申请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申请人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规定有效期内),其他申请人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四)申请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一致。
(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六)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对照本公告“申请认定人员范围”规定选择相应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认定;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对照本公告“申请认定人员范围”规定选择相应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由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认定。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8:00— 6月27日17:00 。认定人员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2.报名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方可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本公告规定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3.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选择: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选择烟台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选择烟台行政审批服务局为现场确认点;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选择户籍地、居住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为认定机构,并按要求选择该认定机构相应的确认点,各确认点地址及确认时间如下:
认定机构 | 认定时间 | 现场确认点及地址 | 咨询电话 | 认定机构网址 |
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6月28日-7月15日(周六、周日不认定) 8:30-11:30 14:00-17:00 | 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师资格认定区(莱山区银海路46号,可乘坐 5、33、50、53 路在中信实业银行站下车或乘坐 1、51、52、62、105、561、568 在观海路迎春大街站下车,步行即达) | 0535-6788036 | http://spj.yantai.gov.cn/index.html、/index.html或“烟台政务服务”“烟台教育发布”公众微信号 |
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6月29日-7月15日(周六、周天不认定) 8:30-11:30 14:00-17:00 | 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46号,附近的公交站点: 道恕街小学、烟台市口腔医院、文化中心(茂昌眼镜)、银河证券、太平洋大酒店。) | 0535-6631578 | http://ytzfzwfw.sd.gov.cn/zfq/public/index或“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 |
福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7月4日-7月8日(周六、周日不认定) 8:30-11:30 14:00-17:30
| 福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社会民生事务窗口 (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乘35路、36路、523路至福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站点下车) | 0535-3029352 0535-3029356 | http://spj.yantai.gov.cn/index.html、/index.html或“烟台政务服务”“烟台教育发布”“福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公众微信号 |
牟平区教育和体育局 | 6月30日-7月2日 8:30-11:30 14:00-17:30 | 牟平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南楼,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 。行车路线:牟平区乘坐617路公交车至市民办事中心站点下车) | 0535-4214467 | http://www.muping.gov.cn/或“烟台政务服务”"烟台教育发布“公众微信号 |
莱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6月28日-7月15日(周六、周天不认定) 8:30-11:30 14:00-17:00 | 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莱山区海棠路101号,可乘坐5路、19路、33路、53路、55路、56路、57路、58路、86路在东方海洋天和大厦站下车,步行即达) | 0535-6793756 | http://spj.yantai.gov.cn/index.html、/index.html或“烟台政务服务”“烟台教育发布”公众微信号 |
长岛市场监管局 | 6月27日-6月30日 8:30-12:00 14:30-18:00 | 长岛综合试验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06窗口(长岛综合试验区乐园大街101号,可乘坐 公交乘1路、2路、3路、4路、5路万辉大厦下车,向东150米即到) | 0535-3215127 | /index.html或“烟台政务服务”“烟台教育发布”公众微信号 |
龙口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7月4日-7月15日(周六、周日不认定) 8:30-11:30 14:00-17:00 | 龙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文化广场一楼20号窗口,乘2路、9路、10路、18路至文化广场站下车路南) | 0535-8578256 | http://ytlkzwfw.sd.gov.cn/ 或“烟台政务服务” “烟台教育发布”公众微信号 |
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 7月1日-7月7日 8:30-11:30 | 莱阳市妇幼保健院三楼 (莱阳市旌旗西路378号中心汽车站乘6路公交电业局站点下车西行200米路南)QQ群(798926266) | 0535-7269973 | http://www.laiyang.gov.cn或“莱阳教育”微信公众号、“烟台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 |
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 6月29日-7月1日 8:30-11:30 14:00-17:00
| 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东侧教育体育综合受理窗口(莱州市为民街598号,市区乘坐6路车至政务服务中心站点下车即可) | 0535-2212359
| http://www.laizhou.gov.cn/、“莱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烟台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 |
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 | 6月28日-6月30日 8:30-11:30 14:30-17:30 | 烟台市蓬莱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E02窗口(烟台市蓬莱区创发东路17号瀛海大厦,乘坐11路公交车在政务服务中心站点下车,步行即达) | 0535-5643260 | http://www.penglai.gov.cn
|
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7月4日-7月15日(周六、周日不认定) 8:00-11:00 14:00-17:00 | 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24号窗口(温泉路111号,市内乘3路公交车大秦家方向,首饰城下车金街北首东侧即是) | 0535-8166727
| http://www.zhaoyuan.gov.cn/col/col28485/index.html、http://ytzyzwfw.sd.gov.cn/zys/public/index、“烟台教育发布”公众微信号或“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公众微信号 |
栖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7月4日-7月8日 8:30-11:30 14:00-17:00 (需要48小时核酸检测) | 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910窗口 | 0535-5265208 | http://www.sdqixia.gov.cn/?b_-g9ocs或“栖霞政务服务”公众微信号
|
海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7月4日-7月8日 8:30-12:00 14:00-17:30 | 海阳市海发大厦政务服务中心3楼14号窗口(海阳市经济开发区南京街21号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14号窗口,可乘坐10路、11路、12路公交车至海发大厦(政务服务中心)站点下车,步行至政务服务中心) | 0535-3301117 | http://www.haiyang.gov.cn/或“海阳政务服务”公众微信号 |
(二)体格检查
教师资格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需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空白表格(见附件1,提前将检查表中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填写完整),粘贴本人与网上报名时相同的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自行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受疫情影响,请参加体检人员提前做好体检预约,前一天避免喝酒、熬夜、过度劳累,需空腹体检,即在体检的前一天晚上10点以后不得进水进食。体检完毕后,由体检医院在《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上完整填写体检结论并在照片和结论处盖章确认,体检结论应为合格,孕妇透视检查项目可向体检医院出具妊娠证明免予检查,妊娠证明贴在体检表背面。接到医院体检复查通知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二次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在医院规定时间内,自行到体检医院领取《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待申请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与其它申请材料一并提交。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教师资格申请材料时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填写不清楚的情况,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
体检医院名单如下:
体检医院 | 体检时间 | 咨询电话 |
烟台芝罘医院 (芝罘区青年路51号芝罘医院东头健康管理科) | 6月16日-7月9日7:30-10:00 (周天不体检,实行电话预约,未预约者当天不能体检) | 0535-2960282 |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医院 (烟台市福山区港城西大街111号,门诊大楼北门对面 健康查体中心) | 6月15日-6月30日8:00-10:00 (周六、周日不体检,需提前下午电话预约,具体体检事宜需听从医院安排) | 0535-6319528 0535-6319850 |
烟台山医院东院区 (莱山区科技大道10087号 前台接待处) | 6月15日-7月14日7:30-11:00(周天、法定节假日不体检) | 0535-6861559 |
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 (牟平区金埠大街717号健康体检部) | 6月16日-6月28日7:30-10:30 | 0535-4770469 0535-4770458 |
海阳市人民医院 (海阳市海阳路73号健康体检科) | 6月15日-7月8日7:30-10:00 (周一至周六) | 0535-3225687 |
莱阳市妇幼保健院 (莱阳市旌旗西路378号中心汽车站乘6路公交电业局站点下车西行200米路南) | 7月1日-7月7日7:30-10:00 | 0535-7181815 |
栖霞市人民医院 (栖霞市民生路259院门诊科) | 6月28-日7月1日7:00-10:00 | 0535-3376572 |
烟台市蓬莱人民医院 (蓬莱区县后路89号,综合大楼2楼健康体检中心) | 6月20日-6月28日8:30-10:00 (周一至周六上午) | 0535-5623350 |
长岛县人民医院 (长岛县乐园大街18号) | 6月15日-6月30日8:30-12:00 | 0535-3091887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南山分院 (龙口市南山工业园区丹岭路,病房楼7楼体检) | 6月15日-6月30日7:00-9:20 (周天不体检,体检不需要电话预约,直接去即可,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 | 0535-8779067 医院官网http://m.qlnsh.com |
招远市中医医院 (招远市东城新区温泉路与泉山东路交汇处二楼健康体检科) | 6月24日-7月2日 7:30-9:30 (周一至周六) | 0535-8160720 |
莱州市妇幼保健院 (莱州市文化东街288号,保健院2号楼4楼查体中心) | 6月15日—6月30日7:30-9:30 (6月17日、周二、周六、周天不体检,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省外返莱人员,需提前联系医院了解疫情防控政策。) | 0535-2871100 |
(三)线上预约
自6月20日起,至各认定机构认定结束前,申请人可登录http://ytzwfw.sd.gov.cn/yt/icity/etorder/index网址,在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用户通行证)注册登录后进行现场认定网上预约,统一用A4纸打印预约号单,申请人必须持纸质预约单在规定时间内至认定机构确认点进行现场认定。
五、现场认定
申请人必须在完成网上报名、指定机构体检和线上预约流程后,在预约时间段内,到相应的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提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提交申请材料的,可委托他人持全部申请材料、委托书(见附件2)、申请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代为办理。
(一)现场认定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或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报、体检照片一致)。
5.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居住证办理回执不作为认定依据);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届毕业生除外)应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军官证、警官证等现役有效身份证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8.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应同时提交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二)证书发放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时间请查阅各认定机构网站(官方微信、QQ群)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
本批次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证书统一采取免费邮寄方式发放(届时现场组织填写邮寄信息)。
六、其他事项
(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认定申请人应自觉配合现场管理,进入认定机构确认点务必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全程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监测,主动扫描“场所码”并出示扫码结果,严格遵守“一米线”规定。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不要逗留。
(二)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要及时认真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仔细阅读认定系统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以免错过工作安排。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其中,验证不通过的,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认定机构查验。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申请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获得一种教师资格。若有申请人已取得多个任教学段或任教学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在本年度内自行选择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其他可在以后年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均为3年。已申请并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申请撤回或删除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
附件:1.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2.委托书样本
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 6 月 13 日
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QQ群:752858244
芝罘区教师资格认定QQ群:330133590
福山区教师资格认定QQ群:582406895
莱山区教师资格认定QQ群:477649656
牟平区教师资格认定QQ群:682667695
海阳市教师资格认定QQ群:552689269
栖霞市教师资格认定QQ群:700811351
蓬莱区教师资格认定QQ群:568040019
龙口市教师资格认定QQ群:641030512
招远市教师资格认定QQ群:345891043
莱州市教师资格认定QQ群:272504101
莱阳市教师资格认定QQ群:798926266
附件2:委托书样本
附件1: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委 托 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因_________________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业务,特委托________作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宜。
在认定期间因本人不能到现场确认而产生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认定业务办完为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