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3级新生报到注册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烟台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烟大校发〔2022〕30号)文件要求,拟对未报到新生按照放弃入学处理,不予注册学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15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学生本人在公示期内书面向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科提交异议申请。公示期结束,学院将对未报到学生按放弃入学处理。
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535-6902521。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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