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9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民函【2023】18号)要求,结合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实际,经中国海洋大学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保留2023年备案的8家校外教学点,新增9家校外教学点,共设置17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现予以公示。
设点单位名单:
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
联系邮箱:jxjy@ouc.edu.cn
公示期间,对上述单位如发现有影响与学校合作的情况或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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