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合作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经学院研究决定,不收取办学项目2020年度春季学期学生住宿费。已交的2020年度春季学期住宿费(半年住宿费),请各合作单位于2020年8月15日前全部退还给学生。
学院联系人:席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901956
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6月24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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