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管理办法》(鲁教民发【2022】1号)有关要求,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经中国海洋大学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设立青岛市技师学院等10所单位为我校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现予以公示。
对上述单位如发现有影响与学校合作的情况或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反映,提供事实依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息,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设点单位名单:
地区 | 依托设点单位 | 依托设点单位性质 |
青岛市 | 青岛市技师学院 | 技师学院 |
青岛华夏职业学校 | 职业院校 | |
青岛市即墨区翰林会计培训学校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
胶州市南方职业技术专修学校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
日照市 |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 职业院校 |
潍坊市 | 潍坊颐杰职业培训学校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国有大型企业内设培训机构 |
潍坊高新区东辰教育培训学校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
济南市 | 济南市历下区山科教育培训学校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浙江省 | 杭州市余杭区西溪教育进修学校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云南省 | 昆明五华外国语培训学校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
联系邮箱:jxjy@ouc.edu.cn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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