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中考招生制度,更好服务国家人才培养需求和学生全面发展需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和多轮次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淄博市中考招生制度优化调整方案》(淄教字〔2022〕82号,以下简称《方案》)今日正式发布。
《方案》是在对接当前国家对新时代人才培养新要求和与新高考招生制度接轨需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的,主要从优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设置、提高体育与健康科目分值并优化过程性测试计分办法、将劳动教育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以及调整普通高中录取对“小中考”科目等级要求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政策调整。
第一,将物理、化学调整为考试科目,考试成绩记入中考总分,调整后,记入中考总分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听力)、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调整后,物理、化学及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分别按照90分、60分和70分计入中考总分,其他考试科目分值保值不变,中考计分科目总分值调整为640分。
第二,体育与健康科目提高为70分,其中,过程性测试项目分值保持20分不变,终结性测试项目分值调整为50分,自2022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初中所有年级过程性测试均调整为合格考,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发布;其他考试科目保持现有分值不变。
第三,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办法,将劳动素养、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学习情况等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应维度。在自评、互评基础上,更加注重对学生日常表现和综合素质提升情况的评价。
第四,调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合格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条件,将历史、地理、生物学(含实验操作)、道德与法治、信息技术、艺术科目等级作为普通高中不同批次考生录取的限制条件。综合录取时,普通高中从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报考志愿,首先从会考科目等级至少2B3C1D的考生中,按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学校有空余计划时,再从会考科目未达到2B3C1D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因考试科目成绩相同,导致考生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先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成绩相同,再比较会考科目等级,高等级多者优先录取,即:先录取A等级多者,A等级数相同,再比较B等级,优先录取B等级多者,依次类推;等级依然相同,一并录取。
本优化调整方案从初中2020级学生(现初三)开始实施。优化调整后,将更加关注学生核心素养、更加关注学生的全面、特色发展,对强化中高考招生制度接轨、引导义务段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推动减负增效、巩固“双减”成果,更好服务学生全面发展、长远发展,更好践行立德树人初心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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